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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6月1日報道,國務院日前發出通知,使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事業更好。 根據通知,要鼓勵大學畢業生在城鄉基礎、中西部地區及民族地區、貧困地區和艱苦的邊遠地區就業。
通知指出,各地需要統籌城鄉經濟,加快基本公共服務的快速發展,應大力開發社會管理和公共教育、醫療衛生、文化等行業服務崗位,增加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機會。
并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,重點處理他們在工資待遇、社會保障、人員編制、戶籍文件、職稱評定、教育培訓、人員流動、資金支持等方面面臨的實際問題,使大學畢業生在城鄉基礎,特別是城鄉教育、醫生
在公益性崗位就業,符合條件的高中畢業生,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助金和公益性崗位補助金。 從2009年開始,省級以上機構應當聘用公務員,除了一些特殊職位外,從具有2年以上基礎經驗的人員中錄用。
另外,市(地)級以下機構,特別是縣鄉機關要招聘公務員,采取比較有效的措施積極招收優秀應屆畢業生,招聘計劃首先要用于應屆畢業生的招聘。
遵循統一招聘崗位、統一發布公告、統一組織考試、統一服務管理的大體,制定“大學畢業生村工作”、“三本一本”(支教、農業支持、支醫和扶貧)、“大學生志愿者西部計劃”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等基礎沙 積極招收高中畢業生服兵役。
根據通知,高校畢業生必須鼓勵在中西部地區、民族地區、貧困地區和艱苦的邊遠地區就業。 要結合中部地區的崛起、西部大開發戰術的實施和產業梯度轉移的需要,鼓勵和誘惑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就業。
通知說,各地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,完全相關,對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、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(包括3年)的高中畢業生,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補助金代價
標題:熱門:國務院: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及貧困地區就業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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